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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

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

2018-06-13

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

会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

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各中央管理在京企业 :

根据《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〉的通知 》(财会〔 2018 〕 12 号) 、《 财政部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》(财会〔 2018 〕 13 号) 要求,我局负责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、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及驻外机构(不含港澳地区)2018 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 培养对象的申报和笔试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申报人员按财会〔 2018 〕 13 号 文件 要求填写《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》,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张 2 寸彩色照片报送所在部门主管单位。

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身份证复印件、 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、发表论文复印件、发表专业著作封面和封底复印件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相关英语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。已获得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,需提交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;通过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,需提交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
二、 各主管单位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,并 填写《 2018 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汇总表 》,由人事部门和会计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请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将上述材料送交报名点(西城区文兴东街 1 号北京国谊宾 馆贵宾楼一层 101 室,办公时间: 8:30-11:30 13:30-16:30 )。

三、请各主管单位于 2018 年 9 月 4 日 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,并通知报考人员于 9 月 9 日上午 8:30-12:00 准时参加考试。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
四、 其他选拔培养事项 请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参看 财会〔 2018 〕 12 号及财会〔 2018 〕 13 号具体要求。

附件: 2018 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汇总表

国管局

2018 年 6 月 13 日

(咨询电话: 83084613 83085043 报名点电话: 88393050 )

附件:

2018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汇总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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